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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角是王鑫顾默的小说苟在末世当大佬,由作者南风独家创作,作者文笔相当扎实,且不炫技,网文中的清流。精彩内容推荐:“他们去拉屎了。”走在末端的大壮道。他是力量型异能,加上两米多的体格,肌肉发达,给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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末世五年,随着人类强者的越来越多,人类终于有了喘息的机会。
这时人们才发现,年老的人基本绝迹,女人也几乎成了凤毛麟角的存在。
末世开始时,不管那些丧尸和变异的动物都对血腥味格外敏感,而女人总有几天不方便,加之姨妈巾的难得,因此没人原意和女性组队,就算好不容易逃进基地的女人,也因为法律的缺失被人当成玩物。
当然还是有少部分女人,在残酷的末世活了过来,我就是其中之一。
我能活下来全靠我的特殊异能,加女扮男装。
我去,假扮了五年男人,我都快忘记当女人的感觉了。
我啃着压缩饼干,蹲在地上,面无表情的盯着光溜在河里泡澡的队友。
经过无数次生与死的磨炼,还别说他们的身材真哇塞,特别是队长秦恒,那完全是长在我的审美点上的,肩宽细腰,真是秀色可餐,无端让我手中的压缩饼干也没那么难下咽了。
我看得起劲,忽然一道身影挡在我面前,我脑袋平移,错开黑影,继续看我的美男洗浴图。
“好看吗?”暗哑的嗓音从我头顶传来。
“还成。”我把最后一块饼干塞进嘴巴,拍拍屁股站起来了。
虽然我在女生中,一米七算高的,但和面前的身影比起来,直接矮了一个头。
面前的男人,是我们小队的护送对象,听说是位医学博士。
男人三十不到,末世都发生五年了,鬼知道这个博士是不是自己随便取的。
男人推了下面前的眼镜,道:“时间不早了,让你的队友出发吧!”
“顾博士,你觉得林婉会听我的吗?”
面前的男人脸色一黑,脸上的平静的表情终于有所松动,不在是那张死人脸。
还别说,面前的顾默长的真俊,他的到来,让秦恒第一帅哥的位置让人了,特别是他身上的一股文弱的气息,让这强者遍地的末世显得格外特别。
让美人为难真是罪过。
我招呼洗得正欢的秦恒一行人穿好衣物。
随后走向河对岸的小树林,刚进去就听见让人脸红心跳的声音。
林婉正被一个精壮的男人抵在树上,看他们的样子,一时半会也完不了,要知现在的异能者体力都是杠杠的。
他们胆子真大,虽然这块区域被我们清理过,鬼知道有没有落网之鱼。
我运转体内的异能,一个拳头大小的火球在我手边凝结。
一个扬手,火球在他们头顶爆炸,虽然不会受伤,但灼热的火星烫得他们哇哇大叫。
“王鑫,你找死。”林婉的喊叫划破天际。
我转身就跑,林婉衣衫不整的追了过来。
我躲在顾默身后求保护。
林婉看见顾默当即停住脚步整理衣衫。
这毕竟是她想勾搭对象,还是要注意形象的。
“顾博士说该上路了。”我道。
上路?怎么听着就是怪呢!
林婉满脸气愤的瞪着我,但看着已经穿好衣服的秦恒一行人,也不好说什么。
从小树林慢悠悠走出来的精壮男人倒是没见得多生气,但说的话就不好听了,“我要是以后不能用了,我会把你的也噶了。”
我翻了白眼给他,我又没有,怎么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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末世五年,年老的人基本绝迹,女人也几乎成了凤毛麟角的存在,而我就是那个凤毛麟角的女人,为了避免被圈养的命运,我给自己挑了个大靠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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