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23-04-17 18:05:38
虐心十足的短篇言情小说《我来人间寻你 》,讲述主角宿淼玄明的爱恨纠葛,作者“夭夭爱写文”倾力创作而成,纯净无弹窗版阅读体验极佳,剧情简介如下:第一章我是个盲人。但今天我看到了一个男人。他长得怪好看的。不对,问题不是他好不好看。而是,我能看到他!1.我是个算命的,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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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
我是个盲人。
但今天我看到了一个男人。
他长得怪好看的。
不对,问题不是他好不好看。
而是,我能看到他!
1.
我是个算命的,挣点小钱。
这不,顶中午的太阳底下,我眼前依旧漆黑一片。
可就在这漆黑一片里,突然出现在了一个男人。
宽肩窄腰大长腿。
两年了,我两年没见过这么好看的男人了!
我抓住男人的手,将刚才挣到的五十块塞给他。
「弟弟,先别走啊。」
男人停下,好看的霉头蹙起来,然后冷笑。
「你就是那个四处骗钱的瞎子?」
幻觉还能对话?
我大概率是中暑了,晕倒前,放肆一下?
「说骗多伤感情。」我冲着他挑了挑眉头,「成年人,玩儿嘛!」
男人冲着我走过来,抓着我胳膊就走。
「这么着急?去你家还是我家啊。」
男人偏头看着,冷笑道:「阴曹地府!」
我???
这情况有点不对,我打了个寒颤。
不是幻觉?我要死了?
两年前我车祸就死过一次,印象中去过阴曹地府,抱着什么人的大腿一通求,那人见我烦,就将我踹回来了。
不过,捡了一条命却失了一双眼睛。
因为失明,所以男朋友分手爹妈跑路。
得亏隔壁病床大爷看我骨骼清奇,口才了得脸皮够厚,教了我个手艺。
我从一位服装设计师,变成了测字算命的先生。
跨行跨业的人才。
本以为我能长命百岁,没想到今天地府又来人了?
我不想死!
于是一把抱住他胳膊,冲着他没脸没皮地笑,「去我家,去我家!」
我反扣住他的手,拖着就走。
男人绷着脸,脸黑沉沉的站着不动。
「你肯定没吃过手撕鸡!」
「你肯定没吃过东坡肉!」
「你肯定没摸过姐姐的小手!」
「难得来人间走一趟,不试试多可惜?」
我话刚说完,男人反手捏着我手腕,似笑非笑道:「吃过,也摸过了!」
我一见形势不妙,顿时嚎啕大哭。
哭了不行,我还跳!
我坚信只要我闹得凶,我就能引起人注意。
果然,在我撒泼打滚一通操作下,周围有人注意到我的异常了。
有人拍我的肩,有人喊我的名字,还有不知哪个狗东西,乘机往我脸上泼冷水。
我呸了一声,坐起来。
周围不再是冷飕飕,而是三伏天的暖阳。
我活了!
那狗男人被我赶走了。
2.
我收摊子回家,路上听收音机,里面居然在播我下午英雄事迹。
说一个女瞎子,下午在公园地上打滚骂街,怀疑我有病,请过路的民众注意人身安全。
我可去你的!
我要不撒泼,下午就去见我爷爷了。
我好不容易求阎王讨来的小命,决不能轻易再让他拿回去。
一到家,邻居就喜滋滋喊我,「宿淼,你上热搜了。」
我停下来问他,「怎么说?」
「说你长得挺好看,就是可惜了脑子和眼睛都不行。」
我摆了摆手,关门回家。
一回头,顿时哆嗦了一下,家里没开空调,可阴冷的可怕。
果然,那个男人正绷着脸坐椅子上,一副我欠他十条命的表情。
「嗨!」我冲着他挥挥手,「吃、吃鸡吗?」
他绷着脸看我,吐出宝贵的一个字,「吃!」
我松了口气,哪怕几十分钟,我也想赖在人间。
于是我就做了手撕鸡,兴致勃勃拿到他面前。
他瞥了我一眼,我露出狗腿子的笑容,「很好吃的。」
我们一起吃饭,一顿饭,吃的是「各怀鬼胎」。
吃完饭,我还买一送一开了电脑,盲教他吃鸡。
盲人玩吃鸡,有多离谱就有多离谱。
不过没办法,能拖一会儿是一会儿。
这都以前没瞎时玩的游戏,好久不玩,根本不知道掉在哪里,把把下来落地成盒。
不过没关系,我脸皮厚,胡乱地说了一通,我还记得问他:「学会了么?」
于是我就看着他这张帅脸嘴角微微抽搐,自己上手操练。
二十分钟后,电脑传来他吃鸡的声音。
五十分钟后,又吃了。
......
把把吃?
「天才啊!」
我朝他竖起大拇指,夸赞的话如滔滔江水,「天赋型选手,甩我十八条街!以我多年算命经验来看,你人长得这么帅,游戏天赋又好,以后必然是大红大紫的命!」
他看着我,似笑非笑,「为了留下来,话说得这么虚伪?」
我舔着笑,「这全都是鄙人的肺腑之言,嘿嘿,肺腑之言!」
他盯着我不说话,右腿轻搭在左腿上,眼神已经说明了一切。
不走不行。
「求你了,」我吸了吸鼻子,「我还想多活两年,人世间多美好啊,那么多鸟语花香我还没有见过,那么多美食我还没有尝过......」
最终,我挤出好像不太能挤出来的眼泪,「再宽限我一点时间吧,啊?」
他嘴角一勾,挑眉道:「看不见也美好?」
「活着就美好,」我拼命点头,「眼睛看不见可不妨碍我找乐子。」
成年人,哪能找不到乐子?
「对了,」我笑嘿嘿地盯着他,「地府多没意思啊,不如留在人间。」
我想到了一个绝佳的主意!
只要我能策反他,不就可以继续留在人间逍遥了!
我太聪明了!
「我家还可以借给你住!」
他微微蹙眉,眼神从我家门口轻扫到内室,忽然冷笑一声,「你房子太破,住着憋屈,不如地府。」
我:?
好吧,看来房子是打动不了他了。
于是我伸出自己修长的大腿,抛给他一个自以为魅惑的眼神,「地府可没有我这么漂亮的女鬼。」
他说瞎了就安分一点,眼睛一点神采也没有,看起来......
有一种缺失脑干的美。
「别胡说。」
我不信。
「你啊,哪凉快哪待着去。」
他甩了个白眼给我。
我往他旁边凑,「嘿嘿,还是你这里凉快一点。」
他抿着唇没有说话。
他坐在沙发的最边缘位置,我没有坐的地方,一时间有些尴尬。
他往里头挪了挪,腾出点位置给我。
我坐他旁边,看着他笑。
空调忘开了,他脸泛着微红。
「你为什么非要把我给带回去啊?」
我得知道原因啊,我才能对症下药。
他淡淡看着我,「你阳寿已尽,带你回去是我的职责。」
好吧,这人,哦不,这鬼是没有一点儿要放过我的意思。
不过,虽然他的态度很坚定,却一直没有采取强硬措施。
这算是不幸中的大幸。
我跟他聊了几句,他虽然表情不多,说话语调始终平平的,但几乎都在认真回答。
我发现这鬼差其实不冷漠,就是不太善于和人交流。
没办法,他是鬼,周围的肯定也都是鬼。
怎么会跟人类交流呢?
我今天高低要让他尝尝「人间烟火」。
我问他叫什么,他说叫玄明。
我麻溜地给他倒杯酒,脸上挂着笑,「你抽烟吗?」
烈酒配烟,法力无边!
他摇头说不抽。
我嘿嘿笑,「我也不抽。」
幸好不抽,不然我还得下去给他买呢。
我将酒杯往前推了推,「第一次见,咱别聊那些不开心的,一醉解千愁!我先干为敬!」
没办法,我不想去地府,既然暂时策反不了,那就只能想办法留住鬼差。
况且,酒桌好办事嘛!
我风风火火抄起酒杯,想要仰头干了。
还没入口,就瞥见他眼中闪过一抹惊讶,随即到来的是一张表情复杂的脸。
他盯着我,不喝酒,眯着眼睛往后稍稍仰头。
我愣了一秒,「怎么不喝?」
他视线忽然从我脸上移开,端起酒杯,「没什么。」
见他喝了,我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,疼得眼泛泪花。
要的就是这个效果。
「唉,说起上一次我去地府,看见好多牛鬼神蛇,被吓坏了,当时我想着,我上有老下有小,年纪轻轻怎么就来这里了。」
「当时我就想着,我爸妈以后再也享受不到天伦之乐了。」
「唉,是我不孝......」
当然是假的。
全是瞎编的。
我只是单纯贪生怕死而已。
这次演技还行,说哭眼前就开始朦胧。
可他一句话给我眼泪硬生生憋回去了。
「别装,上次你来地府,说的话一模一样。」
我:......
对不起,时间太久了,我以为自己短期内再也不会去了,所以没来得及修改台词。
我没说话。
因为我在想,怎么样才能把话说得更动情一点。
气氛安静下来,忽然我听见旁边传来一道声音。
「你不记得当时求了谁吗?」
3.
当时?
我在地府的时候?
哦,还有点印象。
「应该是阎王吧,容貌我已经不记得了。」
毕竟地府的环境太虚无缥缈了,我进去就被吓了个半死,哪有时间和精力去记他们的长相?
不过有一件事倒是记得清楚。
「我记得那人的小腿有个疤。」
为什么偏偏是小腿这种部位?
因为当时我抱着他的腿,苦苦哀求。
他扫了我一眼,轻抿一口冰啤酒。
我晃了晃他的胳膊,「你呢,为什么来人间?」
去过一趟地府,我对那里的规章制度还算有点了解。
一般来勾魂索命啊什么的,都是由牛头马面这种小兵小卒出面,他这种修成人型的,只需要在办公室里打打算盘审审人就好了。
他冷哼一声,「有个骗子,骗我同情心。」
他说那个骗子当时在地府撒泼打滚,就想多活两年,他答应了。
那骗子留了一双眼睛作抵押。
到现在,日子已经来临,骗子却不肯回地府。
说完,他悠悠看着我。
这眼神盯得我发憷。
什么意思?
他就是那个「阎王」?
长这么帅?
还有,骗子是我吗?
你不要污蔑我哦。
我没做过。
对了,我眼睛什么时候可以拿回来啊?
看一眼他一副算总账的神情,我厚着脸皮一笑,「你要不要拿那个眼睛当玻璃球玩?」
眼睛别想拿回来了,保住小命就不错了!
「眼睛没意思,」他漆黑的眼眸睨着我,嘴角微微一勾,「骗子更好玩。」
他坐在原地,打量着我。
都说到这份上了,他都没强行带走我?
看来,玄明的脾气还是很好的嘛!
这么好欺负!
于是我中断了目前的话题,勾住他的肩膀,端起一杯酒往他嘴里灌。
「说这些真没意思,来,大帅哥,人家陪你喝酒!」
我「搔首弄姿」,其实裹得严严实实。
倒是他,叫我摸了个遍。
不愧是冰冷系帅哥,就这冰凉坚硬的手感......啧啧啧。
玄明黑着个脸,在我的热情下,是一杯也没逃掉。
谁知道他酒量不太行,几杯酒下肚,竟然红着脸眼睛都快睁不开了。
不过这也正是我的目的——哈哈哈,我要赶紧溜之大吉!
到一个谁也找不到我的地方,享受生命的美好!
于是我收拾钱,衣服,包袱,扛在肩上,摸着东西哆哆嗦嗦打开门。
原本我回头,是想看看他有没有注意到我。
可是一看到他闭着眼睛安静地躺在沙发上,凉风吹过,他仍是一副安然沉静的样子......虽然是夏天,可这会儿太阳已经落下,这么睡会着凉的。
我忽然陷入了深深的自责当中。
他好歹也饶了我一命,我要是这么走了,他回去肯定要被领导骂的......
是不是太不仗义了?
不行,我不能这样!
于是,我就回去找了个小毯子给他盖上。
心里好受多了。
我脚底抹油正要走,忽然感觉自己的手腕重重的,冰冰凉凉的,还挺舒服。
不知何时他已经睁开了眼,冷笑着看向我,眼底一片凉气,「你即便是逃到天涯海角,也没有用。」
哦,没试过怎么知道呢?
可现在这情况,是试不了了。
我挣扎了一下,发现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。
好吧,我要破罐子破摔了!
「让一让。」
我丢了包袱,推搡着他。
他依旧纹丝不动,挑眉看我,「为什么要睡在我边上?」
我冷哼一声,「我穷啊,空调都舍不得开,你身上凉快,能省不少空调费!」
谁会愿意跟一个女流氓同处一室呢?
识相的话,就早点滚蛋!
我也不知道他有没有给我让位置,反正我是挤上去了。
转头抱着他,感受着凉爽惬意。
忽然看见他一张脸表情晦暗不明,眼神若有似无从我脸上划过。
别说,这男人真帅,是我见到的男人里最帅的了。
剑眉星目明眸皓齿,养眼就算了,还是个自然空调。
要不要开开荤?
和阎王开荤会是什么下场?
他到底行不行?
算了,这种问题以后考虑。
年龄问题才是最重要的!
他会不会一千八百岁,而我还是二十出头的小姑娘。
这老牛和嫩草的差距过于大了。
正当我纠结,突然感觉额头被人敲了敲。
转头,是玄明疑惑中带着审视的目光,「睡觉。」
谁真敢睡鬼旁边啊?
「我睡着你会不会带我走?」
这是我必须要确定的。
谁也别想带走我!
「不会,」他轻轻扫了我一眼,说他们有明文规定,只能在本人同意的情况下,才能带走。
否则就是谋杀。
我竟不知道,这世上还有这样「人性化」的规定!
感谢地府规矩森严,救我狗命。
我想说这辈子我也没想到我还有感激地府的一天!
我抱着他,丝丝凉气让我很快就入睡。
4.
第二天我醒来,身边的人仍没苏醒。
他闭着眼睛,长长的睫毛在眼睑处洒下阴影。
真好看。
可惜了,是个鬼。
我起床洗漱,然后收拾包袱去摆摊子。
当我拎着包走出来的时候,玄明已经醒了。
他靠在沙发上,抬眼轻瞥我一眼,「你还去?」
我嘴角阵阵抽搐。
不去我吃什么?
算了,他们这些鬼怎么能理解人间疾苦?
「我得赚钱啊,养活自己。」
他嘴巴微微一张,似乎要说什么,可当他开口,我能明显感觉不是他想说的那一句。
「我今晚要办差,跟我一起?」
网友月影依风点评:我来人间寻你这本书目前最好看的书,小说的男女主是宿淼玄明,选材很是新颖,角度清晰可见,语言平实而不失风采,简洁而富有寓意,值得一看。
网友个性是态度点评:每次看小说,人物一多经常就记不起来,看完后除了主角可能其他人物的名字都记不起来。但是这本书我来人间寻你把每一个人物刻画得太好了,让把每个人物的名字都很好的记起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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