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22-06-02 14:50:59
《金钗笑》小说由作者佚名所写,情节波澜起伏,细节描写的惟妙惟肖,小说的主人公是沈席玉宋妧,讲述了:熟悉的音色从不远处传来,听得我头皮发麻。多年过去,即便站在漆黑的荒野,我一眼就认出了沈席玉的身影。并不单薄,也不厚重,是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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熟悉的音色从不远处传来,听得我头皮发麻。
多年过去,即便站在漆黑的荒野,我一眼就认出了沈席玉的身影。
并不单薄,也不厚重,是恰到好处的身量,个头高挑。
说话的时候尾调会隐隐上扬,听来像阴恻恻的调侃。
当年他用肩膀,扛着我越过墙头,摘刚熟的春桃。
肩膀染满泥泞,眼中盛满柔光。
如今却早已物是人非。
沈席玉说完,头也不回地走了。
我惊觉方才的乌龙可能会叫我丢命,于是提着累赘的嫁衣,叮叮当当追进军帐。
「夫君,我错了。」
白烛跳动摇曳,屋中朴素,唯一的红便是我身上的嫁衣。
沈席玉丝毫没有娶我的意思。
果然,我是做妾来的。
我战战兢兢地跪在床下,大气不敢喘。
「抬起头来。」
沈席玉的声线如珠落玉盘,周身围着一层浑然天成的贵气。
只是语气不大好。
我怯生生地抬头。
入眼先是他华贵无痕的天青色衣袍。
往上,是束缚窄腰的玉带和环佩,青玉色的穗子垂在柔软的被褥间。
最后,是他的脸。
棱角分明的轮廓,剥削紧抿的唇,锐利深邃的眸,长开了一些,比之当年,更加俊美。
传言不虚,如今较王都的贵公子,一般无二了。
他忽略我湿润的眼角,稳坐高榻,薄唇勾起一抹冰冷的微笑,
「本王当年怎么伺候小姐的,小姐可还记得?
我惶惶抬眼,对上他沉静如水的眼眸,心头一惊。
当年沈席玉时时刻刻跟在我身边,我一句不喜,他便替我挡下王都世家公子抛来的绣球花。
我任性娇纵,犯了错,爹爹第一个打的便是他。
因此沈席玉不光不受我爹待见,更不受整个王都世族的待见。
他因为我吃了许多苦。
可当沈席玉站在青涩的雨里,双眸黑沉坚定,「小姐,我心悦你。」
我搅弄着帕子,后退一步,「你我……身份有别,我想了很久,我们还是算了。」
轻飘飘一句话,把我和他的情意,一笔勾销。
沈席玉眼底的明光一寸寸消失,隔天就被家丁打出了府。
这是我对他说过最后的话。
如今他要我伺候他。
要命。
万一毛手毛脚把沈席玉惹毛了,死得更快。
「怎么?不会?」沈席玉反手一提,将我拽进去,翻身扣住我纤细的脖颈,笑得温吞渗人,「刚才对别人投怀送抱的时候,倒是轻车熟路,到我这儿,便不行了?」
我脸一白,「认……认错了……」
「才分开几年,小姐就不认识我了?当初朝夕相对,是喂狗了?」
沈席玉显然已经恨上了始乱终弃的我,冷笑一声,玉指一挑,卸了我身上的珠宝。
「当年用哪只脚踩了本王的背?」
我快被沈席玉的气势吓死了,视死如归道:「两只脚。」
「哦……」沈席玉不紧不慢替我把鞋子脱了,把在手里细盘,「柔若无骨的,你说,捏碎了如何?」
「我错了……求求你饶了我吧……」
「饶了你?」他顺着脚踝往上,在我的小腿处打转,起一抹不带温度的笑,「小姐始乱终弃的时候,可曾想过今天?」
我双足保养得极好,沈席玉爱不释手地把玩着,偶尔用大了力气,我脚背便会留下一处红痕。
救命啊……
我硬着头皮,打算主动一点,少受点罪。
来的路上,喜婆教得匆忙,我学得也匆忙,因此忙活一通后,我卡壳了。
白烛燃过大半,光线昏沉。
面对沈席玉暗沉沉的注视,我越慌越错,手一软扑通跌坐怀中,触到某些不可名状的物什。
沈席玉闷哼一声,咬牙道:「你们王君好算计,还想让本王断子绝孙不成?」
此刻,半面烛光染上了沈席玉的侧脸,他衣衫半解,露出半片颈子,惫懒地瞧着我。
从他的耳后发间,到胸前,有道深深的疤。
以前,我偷偷看过沈席玉洗澡。
那时候他,好看得紧,身体紧实有力,肌肤光洁如玉,远没有今夜的斑驳骇人。
我涨红了脸,轻轻拂过沈席玉肩颈的疤,「你怎么弄的?」
他勾起唇角,「拜小姐所赐,如今瞧着,倒知道心疼我了?」
原来我爹当年下了狠手。
「疼不疼啊……」我泫然欲泣。
沈席玉脸上的笑容一收,毫不留情地把我埋进被褥里,沉着脸冷喝:
「疼,别碰我,睡觉。」
沈席玉闭眼躺在外侧,牙关紧咬。
我没料到他能发脾气,战战兢兢缩在被褥里。
梦里,我又回到当年。
锦衣华服的青衣男子骑在枣红马上,居高临下地道:
「宋小姐,你和我是天作之合,我劝你乖乖应下这门亲事,否则,身边的人缺胳膊少腿的,可别怪我。」
一转又是个雨夜,我在昏暗的柴房里醒来,衣衫褴褛,身上伤痕遍布。
我娘劈开门冲进来,抱着我嚎啕大哭。
对于那段过往,我记不太清楚,只知道从那时起生了病,一听嫁人就怕得要死。
可我待在沈席玉身边,再睁眼,已经天亮。
沈席玉穿着妥当,将一块玉佩递过来,让我给他系。
我脑子懵懵地,稀里糊涂地给他系在腰间,就听他不冷不热地丢下句:
「三日后,夫人来营,摆清自己的位置。」
网友我太刻薄点评:佚名的书真的好好看 第一本想要一直读下去的书 以前的小说都是看到一半觉得乏味就弃看了 但是这本书的故事情节特别意想不到 跌宕起伏 特别吸引我 太爱了!!
网友风月不相欠点评:从看这部小说第一眼开始,我就被它圈粉。这是一部非常精彩的小说,值得点赞。作为二十多年的小说迷,难得发现情节这么有趣,文笔又这么好的小说,太棒了,值得大家看看。
叛军进京前,我被送去安抚作乱的藩王。谁知藩王竟是当年伺候我的马夫。他不紧不慢地脱掉我的鞋子,「当年哪只脚踩过本王的背?」我视死如归地开口:「两只脚。」「哦……」沈席玉将我的足子把在手里,细细摩挲,「柔若无骨,你说,捏碎了如何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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