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,第一败家女婿 陈默杨傲雪小说全文章节免费试读

时间:2020-12-14 07:35:05

完整版小说《我,第一败家女婿》由一袭青衣所编写的都市生活类小说,这本小说的主角是陈默杨傲雪,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,文笔极佳,实力推荐。小说精彩段落试读:陈默是个上门女婿,但别人都叫他狂婿!他不但吃喝赌,还纨绔败家!他曾拳打岳父脚踹岳母,也曾当着岳父岳母和老婆的面,带女人回家过夜。没钱就找老婆要,不给就闹!没事就带着狗腿子欺男霸女,不服就揍!就是这么狂!但谁都不知道,他真正的目的……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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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彩内容试读

稍懂一点玉器行当知识的人都清楚,血玉非常罕见,而且市面上出现的血玉玉器大都以血玉手镯为多。

当然,也有挂件等配饰,但那些更是弥足珍贵。

血玉是出产自藏高原的红色玉石,叫贡觉玛之歌,被尊为高原血玉,色彩殷红,玲珑剔透,价值极高,同时因为血玉极少,非常名贵,品质好的血玉能卖到上百万。

而这,还这是血玉本身的价格!

血玉手镯,指的是上好玉质制成的手镯由女子生前一直佩戴,死后作为陪葬品入墓,多年后被盗墓,手镯流传于市,又被后世女子所得,又是一直佩戴直至死后陪葬入墓。

如此这般,经过三番五次之后,血玉手镯方能形成。

说白了,血玉手镯就是古人的陪葬品,而且还不是一次入墓陪葬。

血玉手镯的古董价值很高,却也是不详之物。

历经午年甚至是数千年在古墓里作为陪葬品,血玉手镯本身或多或少会沾然一些阴煞之气。

既然做古玩生意,宋识仁自然了解血玉手镯的由来。

他很懂行!

前生是鉴宝大师,还精通风水,陈默自然也更懂行,而且比宋识仁更加懂行。

可他故作不懂行,却又装作很懂行,嚣张跋扈的叫骂道:“狗东西,老子不仅要砸了你这家店,还要弄死你,别以为老子不知道,血玉手镯是从死人尸体上扒下来的,是冥器,老子在帝都的时候听人说过。”

气焰嚣张至极,说着就要动手打人和砸店。

一旁的二愣子“嗯哈”怪叫一声,捋着胳膊站到陈默身旁,就等默哥一声令下,打人、砸店。

宋识仁顿时慌了神,连忙赔着笑脸解释道:“陈少,误会啊,这只手镯真是昨天有人送到店里来卖的,真是好东西,我就是能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找您的晦气,不是?”

若是换作以前,宋识仁不会如此畏惧陈默,更不会对他底下气的如孙子一般。

可是,就在昨天,龙爷放出话来,陈默是他兄弟,谁特么不给陈默面子,就不给龙爷面子。

当时整条古玩街商铺老板都感到不可思议,龙爷怎么会和陈默兄弟相称呢?

那天,龙爷和还魏东来一起布局坑了陈默两百来万。

随后一打听,大家伙才明白过来。

陈默捡了个大漏,赌石赚了两千多万,而且龙爷也跟着沾光赚了一千多万。

一千多万啊!

不是一千多块,龙爷对陈默心存感激,所以才会与他兄弟相称,且放出话来。

事实不尽如此,龙爷有着自己的深谋远虑,只是旁人不知而已。

啪!啪!

陈默不轻不重的在宋识仁的脸上拍了两下,“量你个狗东西也不敢,说说吧,这晦气的玩意哪来的?”

晦气玩意指的自然是那只血玉手镯。

俗话说的好,人养玉三年,玉养人一辈子。

血玉手镯虽然沾染了些阴煞之气,但绝对是个好物件,实打实的古玉。

以陈默的手段,除去血玉手镯上的阴煞之气并不是难事。

他一直寻思着送杨傲雪一件礼物,血玉手镯是上上之选。

并且,血玉手镯真正的作用,一般人根本就不知道!

对于杨傲雪这样的女人,会有极大的好处!

陈默几乎是立刻就决定了,一定买下,送给杨傲雪,微微报答她一下!

宋识仁无比忌惮的瞥二愣子一眼,才开口说出血玉手镯的来历。

血玉手镯的确昨天一位中年人拿到店里卖的,成交价6万元。

至于血玉手镯的真正出处,那中年人谎称是家里祖传的,不愿详说。

听宋识仁简单的说了两句,陈默就很没耐心的挥手打断,“本少给你10万,把那晦气玩意卖给老子,否则老子砸了你这破店。”

这是强买强卖啊!

陈默故意的摆出一副恶少欺的嘴脸。

血玉手镯的价值也就10万元左右,陈默也不算是真的欺压宋识仁。

“陈少,既然你说那晦气玩意,还要买?”

宋识仁小心翼翼地问道。

陈默指着站在一旁面无表情的杨傲雪,“买给那晦气娘们戴,除除她身上的晦气,一天到晚摆着一张死人脸,看着就晦气。”

杨傲雪不为所动,依然面无表情的站在柜台边,眼中都是木然,低头不说话,柔弱无助,让人怜惜,看得人心疼!

“我以后会千倍万倍的补偿你的!”

望着杨傲雪的眼神,陈默心头一震,微微叹息,必须得以最快地速度解决现在的处境,获得自保的能力,不能再这样下去了,不然,他不能心安!

宋识仁下意识的瞥杨傲雪一眼,暗自摇头叹息:这么好的大白菜竟然让头废物猪给拱了!

血玉手镯6万元收的,还没到一天时间转手10万元卖出去,宋识仁稳赚4万元。

宋识仁犹豫了下,决定将血玉手镯卖给陈默。

他也觉得血玉手镯是个晦气玩意,不然也不会引来陈默这尊瘟神。

刷卡!

钱货两清,血玉手镯到了陈默手中。

“戴上,别惹我发火。”

陈默霸道的将血玉手镯戴到杨傲雪如嫩藕般的右腕上。

杨傲雪冷冷看一眼陈默,面无表情的抽回手,没正眼看右腕上的血玉手镯一眼。

陈默心中悲叹:哎,这特么叫什么事啊,给老婆买礼物还得装出连骂带罚的嘴脸。

“你要是敢把它摘下来,我就回家把娇娇的裤衩给扒了,绝不食言。”

走出珍宝轩,陈默还不忘凶狠且又猥琐的威胁杨傲雪一句。

杨傲雪如聋了一般,对陈默的威胁之言充耳不闻,也不正眼看他一眼。

“哟嗬,陈大废物,翅膀硬了,竟然连我堂姐也敢骂和威胁了,以前你不是见我堂姐就怂吗?”

一个衣着考究的青年领着一个性感女郎走进店里,阴阳怪气地说着,挑衅的看着陈默。

此人名叫杨天佑,是杨家老大杨宏远的儿子,也是杨家第三代唯一的男子,深受杨老太太宠溺。

在杨家,他更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,铁定的杨家未来接班人。

杨老太太一直不放权给两个儿子,就是为等杨天右成长起来,待他能够独撑一面之时便将大权交给他。

陈默初来青州那会,杨天佑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巴结讨好他,被呼来喝去的当小弟样使唤。

默哥长,默哥短的叫的亲热,完全就是他的狗!

原以为能攀上帝都陈家这棵参天大树,却不料陈默竟然是陈家的弃少。

自从得知陈默是陈家弃子之后,杨天佑立马与他翻脸,每次见面都会针锋相对,好几次差点动手打起来。

我,第一败家女婿

  • 作者: 若相依莫离弃
  • 类型:都市生活
  • 连载中

陈默是个上门女婿,但别人都叫他狂婿!他不但吃喝赌,还纨绔败家!他曾拳打岳父脚踹岳母,也曾当着岳父岳母和老婆的面,带女人回家过夜。没钱就找老婆要,不给就闹!没事就带着狗腿子欺男霸女,不服就揍!就是这么狂!但谁都不知道,他真正的目的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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