楼京月怎么也想不到,再见到霍平山会是在她爷爷的葬礼上。他一身黑装,胸口别着白色的花,一步步走到她的身边,然后站定,跟着她一块向来悼念的人们鞠躬。...
叶云天下令把我调到外地的分公司。“天天黏在身边,确实有些烦了。”他这样对别人说。长期积累的失望在这一刻达到了顶峰。我忽然想放过自己了。服从调令,我默默离开。我习惯独自一人在外的生活后,叶云天却不厌其烦地经常往我这里跑。他说,原来想念一个人是这样的滋味。
老公把我推下阳台摔死,带着怀孕的小保姆侵占我的家产。再睁开眼,我重生到了发现吴亮明出轨的那一天。「男人有个三妻四妾的不是很正常?当我们老吴家的媳妇连这点肚量都没有?」婆婆翘着二郎腿训话。
我给男神当了七年舔狗,任劳任怨,随叫随到。秦煜曾在我最绝望的时候救过被霸凌的我,于是成了我生命里最想抓住的那束光。我为他洗衣做饭,挡烂桃花,为他创业在酒桌上喝到胃出血......终于他说:“我们在一起吧。”可就在订婚前,曾经抛弃他的白月光回国了。秦煜开始频繁晚归,衣服沾上了陌生的香水味。我崩溃质问他...
我大学就跟了京圈太子爷,毕业就嫁进豪门。世人无不说我命好,能得到他的爱重。可后来我因癌症痛得撕心裂肺时,他却只顾着陪资助的女学生逛街。直到我彻底消失在他的视线,他才疯魔般寻找我的踪迹。可我已经死了啊……
我成了郡主府第四个穿越男。洞房当晚,郡主问我:“你怎么看待赘婿?”“嫁为入女家,娶为从女声,无论嫁娶,男子入赘,乃是天道所归。”“香皂、白糖、豆腐,有哪样是你会做的吗?”我摇摇头,虽然知道这些是穿越必备技能,但我是文科生,小说里看到那些化学配方都感到头疼。“唱首歌听听?”我自幼五音不全,哪敢在郡主面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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