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皇帝子女稀薄,那时候,安贵妃是宫里唯一一生了儿子的,风头独一无二。华贵妃还只是个普通妃嫔,秦端是华妃的大太监,而我是安贵妃的执笔宫女,只比下等宫女好一点,全仗我写得一手好字。安贵妃浣衣房起家,没念过书,仅认识几个字,但生得花容月貌,妖艳妩媚,迷得老皇帝团团转,又有靖王这个大筹码,在宫里要风得风要雨得雨。时间太久,我也忘了秦端是哪件事得罪了安贵妃,反正天天有人得罪她,糖放多了,盐放少了,都是得罪。只记得正值酷暑之夜,秦端跪在安贵妃宫里,安贵妃随手指了指我,让我拿着板子掴他脸三十下。宫里的木板结实得很,一板下去脆生生,脸上立刻发红,肿起一块。我掴了四五下,不忍心再打。
秦端那时候才二十,面庞生得白净,板子拍上去红红肿肿,格外骇人。
我十分清楚,在宫里一张好看的面皮有多重要。三十板子下去,他的脸必定皮开肉绽,加上酷暑闷热,发炎溃烂后肯定会毁容。顶着上不得台面的一张脸,莫说大太监,连华贵妃宫里最低等的洒扫恐怕都当不了。宫里捧高踩低,落井下石,等着他的结果会无比悲惨。「娘娘,掴脸没什么趣味。」我大着胆子进言,「华妃一向自恃高贵,我们就让她的大太监跪着给
您掌一晚灯,打狗还得看主人,这样岂不是更爽快?」
见安贵妃透着几分兴致,我笑着,继续道:「古人有诗,『只恐夜深花睡去,故烧高烛照红妆』。娘娘您国色天香,咱们今日就玩儿点雅致的,让他双手掌烛跪上一夜,好好映照您的倾城容颜。」安贵妃听了大喜,她最恨人家说她没文化,平日里附庸风雅,又对容貌极其在意,立即就准了我的提议,还将我提拔为贴身宫女。可以说,我是踩着秦端上去的。即使我本意并非如此,但客观来讲,这是事实。
我出主意让秦端跪一整晚,而安贵妃这个极品人才,就让我彻夜监督他。我……我想亲切问候下她祖宗。那晚秦端跪着,我在他身旁站着,熬到连鬼都能困死的下半夜,我对他说了唯一一句话:「我睡会儿,你自己跪着。天亮前叫醒我,否则我俩都吃不了兜着走。」我知道他不敢不叫醒我。若他告我偷懒,我必定要将他拖下水。说罢,我靠着桂花树眯了会儿。他跟我唯一的互动,是天亮前推了推我的肩,将我叫醒了。我看了看他双手上堆的蜡油、不带一点褶皱的宫装以及被露水打湿的全身,嘴角抽了抽,倒吸一口凉气。他竟然扎扎实实跪了一整夜,不带一丝敷衍,哪怕我睡着了,哪怕四下无人。我心里感慨,秦端是个狼灭啊,他比狠人多一点,他比狠人横一些——后面他爬上去的桩桩件件,证明我看人很准。至于后来,我们再没这种「亲切」交流过。后宫里是非多得很,他跟着华贵妃坑蒙拐骗,我替安贵妃兜底善后,我们偶尔也过过手。啧,不得不说,跟对人是多么重要的事。秦端有了华贵妃,一路扶摇直,现下执掌了东厂和锦衣
卫。而我,这么多年还只是个大宫女,能活下来已经实属老天垂怜。
安贵妃那个蠢玩意儿,没我能凉上一百次,还不带重样的。这也是为何华贵妃寻个由头,让皇后开口将我赐给秦端。既能卸了安贵妃的臂膀,又能泄泄心头之恨。我这条命,是条贱命,从出生起,谁都能踩一脚。但再卑贱的命,也有非存在不可的理由,只要有
一丝希望,我就要活下去。
秦端说得没错,我很惜命。跪了大半晚,外边应当是下了大雪,时不时能听到细微的枝丫折断的声音。秦端半天没动静,该是睡着了。跪着掌烛这个主意真是妙啊,铺着地毯,我膝盖都硌得生疼,双手握着蜡烛直直伸着,又酸又麻,两张眼皮子也直打架。自作孽不可活,妙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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