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嫁给暴君后我每天都在苟且偷生》情节紧扣人心,是佚名写一部不可多得的古代言情小说,语言简洁但却生动形象。讲述的是:而我要是出去办这种为百姓着想的好事,还能给炎王得个好名声。他肯定也会同意。贵妃那里肯定……
皇上在贵妃那里。
我们跪在地上请安,贵妃忙拉我起来。
贵妃这里的氛围比较轻松。
贵妃长得很美,既雍容华贵,又万般风情,炎王的长相比较像贵妃。
秦王的长相比较像皇上。
顿时又觉得自己的脑袋不太稳了,要是将来秦王做了皇帝,那我估计也是没命的。
哎。
贵妃嘱咐我们要夫妻恩爱,早点给她生个孙子出来。
皇帝则带着点斥责的意味警告炎王,叫他不要再为非作歹,目中无人。
又得了好些东西,又打起精神陪着三个掌握着我生杀大权的大人物吃饭,等我从宫里出来时,腿肚子都在打颤了,背后一身冷汗。
炎王去办差事,骑马带着人就走了。
我终于觉得放松,一上马车,赶紧闭着眼睡觉。
谁知我迷迷糊糊事,马车被人拦住,然后一个太监躬身对我道:「炎王妃,这是我家秦王说您落下的东西。」
那太监把盒子交到秋红手里,然后便走了。
秋红把盒子给我,一看到那盒子,我感觉脖子一紧——果然是那个镯子……
晚上,我一个人吃的饭。
下午睡了一下午,精神好了很多。
炎王回来的时候,我赶忙迎了上去,帮着他脱了外衣。
我战战兢兢道:「王爷,今日您走了以后,秦王派人把那手镯扔给了丫鬟,便走了。」
他脸色一下子就冷了下来。
一双眼睛凌厉的看着我。
我咽了咽口水,道:「妾身觉得,这样推来推去也不好看,现在正值隆冬,有很多百姓吃不上饭,不如把镯子卖了,然后买些粥施舍百姓,您觉得呢?」
他很冷淡的嗯了一声。
那镯子还真挺值钱,卖了几千两银子。
我本来就想施个粥就完了。
但转念一想,自己在王府也没什么事做,而且将来要是真的要逃出去保命,那出府肯定需要名头。
而我要是出去办这种为百姓着想的好事,还能给炎王得个好名声。
他肯定也会同意。
贵妃那里肯定也满意。
我的小命就能保的久一些。
真是一举数得。
好在我出嫁时,是按照嫡**的规矩置办的嫁妆,很丰厚。
我把的嫁妆变卖了一些,又凑了5000两银子,然后又带着侍卫去城门口看了看。
好家伙,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。
城内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,年关将近,大家都在准备着过年。
而城外的人,则气息微弱,衣衫褴褛,面黄肌瘦。
灾民是不准进城的。
我是炎王的第三任王妃,前两任王妃都被他亲手杀了,他还笑嘻嘻的把尸体送回了前王妃的娘家。我战战兢兢嫁过去,也收拾好了细软银票,准备随时跑路。
2姜挽霍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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