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三年蒙冤》小说由作者佚名所写,情节波澜起伏,细节描写的惟妙惟肖,小说的主人公是沅清方梨林彦华,讲述了:我刚买的衣服,她会借去穿。我的课外书,她会拿去看。我的朋友,她也会去认识。我哥,她也……
之前我不懂,重来一世,我才意识到,从那个时候起,方梨似乎就有意识地会去抢我的东西。
我刚买的衣服,她会借去穿。
我的课外书,她会拿去看。
我的朋友,她也会去认识。
我哥,她也要去追……当年太年轻,是人是狗分不清。
知道方梨要追沈听肆,我还特意跑去跟沈听肆说。
沈听肆听完,抬眸扫了我一眼:「姜沅清,你身份证在哪?」
我有些茫然,但还是从包里掏出了自己的身份证:「在这里呀。」
沈听肆轻嗤一声:「那麻烦你好好看一下你现在几岁,你这个年纪,未来三年谈恋爱都算是早恋。」
沈听肆大我三岁,我初三,他高三,他从十岁起就住在我们家,一开始我倒是很喜欢跟他玩。
家里有个好看的哥哥,是女孩子十分值得炫耀的资本。
但是越长大,我越觉得沈听肆就是块木头。
他冷静,清醒,如秋日湖水般冷冽,十几岁的少年,就沉稳内敛,情绪不外泄。
我爸都夸他,未来一定能成大器。
但一向冷静的沈听肆,在前世,我入狱之后,他却无数次红了眼眶。
可能是我之前太像个傻子,一直都顺方梨的意。
这次她生日我这个冤大头突然不去,她晒出来的礼物都没有之前的看起来高档了。
所以她发了朋友圈没多久,就给我弹了视频电话,我没接。
我看了一眼时间,这个点,他们应该已经从吃饭的餐厅转战第二场,去了KTV了。
上一世,KTV的费用还是我给的。
等我们从KTV出来已经很晚了,其他的朋友陆续上车离开,而站在路边等车的方梨被一个醉汉扑上来抱住,手脚还不干净地对她上下其手摸了个遍。
我跟林彦华把车开出来之后,就看见方梨已经被拉扯得有些衣衫不整了,这个地方较为偏僻,保安也看不见。
那个醉汉身边还有几个同伙在发出猥琐的笑声。
我看见自己的朋友被欺负,直接下车跑过去,把方梨拉过来之后,那个醉汉还想对我动手。
我学过跆拳道,就一个过肩摔把他摔在地上,另外几个醉汉看见了,都围上来帮忙。
我对付三四个醉汉有些吃力,林彦华却好像没看见一般,躲在车上迟迟不肯下来。
于是在纠缠的过程中,我急于脱身,没控制住力道,把其中一个人给踢倒在地,他的后脑勺砸到了地面,晕了过去。
路过的人报了警,我们所有人都被带到了警察局。
最后得知,那个醉汉因为大脑受到重创,去世了。
我家里给我请了最好的律师,可那个地方没有监控,除了我们自己和那群醉汉,没有其他证人。
本来我只是正当防卫,可在法庭上,我一直用真心对待的好朋友方梨,却当庭说出:
「当时那个醉汉已经没有再纠缠我了,是姜沅清看错了,以为我被欺负……」
就算后面我们家砸了重金,我也被判了三年的***。
我爸妈一夜白了头,一向冷静自持的沈听肆红着眼眶望向我。
「沅沅,不要害怕,哥哥会陪着你。」
1三年蒙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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