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穿书七零:女配她把剧本重新改写》太精彩了,不知不自觉就看完全篇,已经很久没有这种阅读体验了,作者狂野萝卜已最朴实的笔风描述了主人公卫菁菁陆征之间的故事,《穿书七零:女配她把剧本重新改写》讲的是:西红柿鸡蛋汤带着点儿酸,但是鸡蛋也算是肉菜,喝上一口,心里都舒坦了。卫菁菁本来还想问一句好不好吃,但是看男人……
早上的时候卫菁菁是被用手指给戳醒的。
她烦闷地抓住他的手指,狠狠地咬了一口。
她还以为是在自己家里,叫她醒来的人是她的闺蜜。
“不想去你就继续睡。”
听见的却是沉闷的男声。
卫菁菁蓦地张开眼睛,连忙起身,“我去!”
她看了一眼陆征,他已经换好衣服,工具都拿好了。
他高高瘦瘦的,穿着的是昨天上工穿的破衣裳,一只手还在她的手上。
卫菁菁瘪瘪嘴,他这是叫她吗?
好像就跟象征性地把她弄醒似的。
顺着陆征的手起来了,她飞快地去院子里洗漱,还不忘让他等他,“我很快啊!一会儿就好了!”
陆征站在原地,看着自己被她咬过的那只手,不知所措。
心里有点高兴,可是又忍不住想,她还这样咬过别人的手吗?景琛呢?
卫菁菁洗漱完,又换了一身干活的衣服,陆征就向她递过去一个玉米馍馍。
卫菁菁正要说声谢谢,陆征却先开口了。
“这个不吃,等会你干活顶不住。”
他担心她不吃,这个玉米馍馍他还加了点剩下的白面。
他知道她娇气,吃不惯这些东西,昨天早上的时候就看出来了,可是白面没多少了。
其实陆征今早也不太吃得下了,吃了卫菁菁的饭,他才知道自己做饭有多难吃,不是食材的问题,给他肉和白面他也做不出来这么好吃的东西。
他想着昨天的大包子还咽了咽口水。
早上他起得早,已经去后山看了,昨天的陷阱抓到了一只野兔子,他杀好放厨房了,中午再去弄点白面。
不知道她包兔肉包子好不好吃......
卫菁菁倒是没想不吃,她也知道昨天她那样他肯定不高兴了,而且一会儿要做体力活,怎么都得吃。
她看着陆征,男人的眼睛黝黑又沉默。
不会是生气了?
她吃了几口,抬头解释:“昨天我们新婚嘛,就想吃点好吃的,以后不这样了好不好?其实这个也挺好吃的。”
她说着,又艰难地咽下一口,脸上却挂着笑。
陆征却被这看着十分坚强的笑弄的有点心酸。
卫菁菁以前的生活过的有多好,他也略有耳闻,卫菁菁出生好,家庭好,又和村里的林夏一样是家里最小的女儿。林夏家里已经对她很好很宠了,但是卫菁菁在城里过的才是真正的公主一样的生活。
却嫁给了他,住到了这村里最破最旧的房子里。
他听见“新婚”两个字,耳朵有点发烫。
是啊,就算卫菁菁以前再不堪,他们现在是新婚。
陆征的语气软了软,“我会给你弄肉吃的。”
卫菁菁坚定地说:“肉好吃,但是这个也好吃!”
不,不好吃,等她取了包裹有钱了就立马进城里买肉买面买油买糖吃!
才说完呢,上工的哨子声就响了,卫菁菁赶紧把玉米饼三下五除二地咽下去,又喝了一大口水,才觉得胃里充实了一些。
才出门呢,卫菁菁就看见门口站着一个女孩,她穿着一件白底蓝花的衬衣,头发梳成两条黑色的辫子放在胸前,发尾用米黄色的发带打成了两个蝴蝶结,风一吹,发带便随风飞舞。
卫菁菁想了一会,这就是女主林夏了。
林夏看见她有点惊讶,但是她很快就恢复了笑意,“菁菁姐,你今天也去上工啊?”
卫菁菁一怔,林夏是来等她的?
在书里,卫菁菁一开始确实和林夏是朋友,林夏也是因为卫菁菁才认识景琛的,后来也喜欢上了景琛。
原本景琛对同是知青的卫菁菁是有几分好感的,后来卫菁菁发现林夏也喜欢景琛就开始急了,开始作死了,生生把景琛推给了林夏。
其实卫菁菁看书的时候就不太喜欢林夏这个角色,她早就知道卫菁菁喜欢景琛了,却打着是卫菁菁好朋友的名义,借故接近景琛,最后让卫菁菁发现的时候他们两早就互相喜欢上了。
怎么说呢,也许有人会说又没结婚,恋爱自由。
但是卫菁菁始终觉得,要是这事发生在现实中的她和她闺蜜身上,她是说什么都不会去接近闺蜜喜欢的男人的,哪怕这个男人也是她的理想型。
这就和道德和三观有关了。
但是这个时候的卫菁菁早就和林夏闹掰了啊?她怎么还会出现在这里?
不知道是不是错觉,她觉得林夏看了陆征好几眼。
她往前站了一步,挡住了陆征的半个身子,也笑着说:“是啊,是上工,你也是上工?”
“啊?对,我去上工的。”林夏不自然地把额前的头发拨了拨,看上去温柔极了。
林夏不是卫菁菁那样的大美人,但是她长得很可爱温柔,村里也有不少汉子喜欢她。
卫菁菁心一凛。
穿成这样,是去上工的吗?她知道,林夏是她家里的团宠,平时别说上工,就是家务也不用做的。
她回头看了一眼陆征,陆征也正好看着她。
找她是不可能的,该不会是来找陆征的吧?
她心里说不上来,有点难受,虽然自己安慰自己把这一切就当成露水情缘,可是陆征怎么说也是她第一个男人。
“那你就去你家拿工具啊,站在我家门口干什么?我家可没有你的工具。”卫菁菁没好气地说。
林夏睁大了眼,一脸茫然,脸上的表情夹杂着委屈,楚楚可怜。
“菁菁姐你怎么能这么说?我在这里等你,就是为了告诉你景琛哥哥今天去哪里上工。”
说着,她咬了咬嘴唇,眼神似有若无地飘向陆征。
陆征和她上一世的记忆一样,高高瘦瘦的,却看着苍劲有力,他的脸更是无法挑剔,坚毅又英俊。
而且陆征为人正直,以后的前途也大好。
上一世,她满眼只有景琛,她一心想着景琛那个有文化又浪漫的男知青,为此她也努力考了大学,和他进城结了婚。
可是生活哪里只有风花雪月?当遇上柴米油盐时,他们的感情变得不堪一击。景琛在家从不做家务,他的家世高,所以他家里也看不上林夏,因此,并没有接济过他们的小家,她和妯娌婆婆的相处也很不好。
上辈子,林夏看着风光,但是却没过几天舒心日子,景琛喜欢追求高品质的生活,他的工资从来不给她,只顾着给自己买东西,林夏的工资要养家,偶尔还要孝顺一下景琛的父母,哪里够?不过还好有陆征的接济,不然她的日子就更难了。
联想到之前在村里的时候,陆征也时常会偷偷给她送点好吃的,只是她那时候并不在意。到那时候她才猜测,也许陆征早就喜欢自己了。
重来一世,她打算一开始就去找那个对她好了一辈子的那个糙汉,对他好,即使重生的节点不对,陆征已经和卫菁菁结婚了。
林夏不在意,因为她知道陆征和卫菁菁并没有夫妻之实,而且她知道陆征只喜欢她。
这一世,她首先要接近陆征,对她好,然后设计让卫菁菁和陆征离婚给她腾位置,最后她再嫁给陆征,等着他飞黄腾达。
网友啃樱桃小丸子点评:穿书七零:女配她把剧本重新改写这文写得真好,不管是整个故事线进展还是各种伏笔和转折都很精彩。但是我觉得这书写的最好的地方是人物刻画,每一个人物都很有自己的特点与魅力,感觉每一个人物都很鲜活,非常令人喜爱。
网友遗留的忧伤点评:狂野萝卜写得不错,逻辑上能够通顺,文笔很好,能让人有看下去的欲望,能多更新点就更好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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